【商标的种类】商标种类分为多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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驰名商标

驰名商标是指知名度较高,众所周知的商标。按国际条约规定,驰名商标需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认定。新条例延续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。在经济腾飞的今天,商标驰名商标更多地被子视为一种企业荣誉,而不是一种法律保护手段。实际上,驰名商标不仅仅是一种荣誉,更是一个法律概念。驰名商标由于其具有相当于的知名度,更易于遭受侵害,因此法律给予其特殊的保护。

驰名商标权保护,一般有两大理论:一是混淆理论,二是淡化理论。传统的混淆理论将商标权局限在注册商品或服务上,即商标持有人只能在注册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享有商标权,第三人也只有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他人商标,才构成对商标权的侵犯。新商标法结合商标淡化理论突破了这种限制,以造成混淆为原则,给予驰名商标扩大化保护。而扩大化保护就是扩充这类商标的权利范围,不再将其局限于注册商品或服务上,而是扩展到所有的商品或服务上。

防御商标

防御商标是商标持有人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品分别注册,以扩大其保护范围,一般较驰名的商标都采用这种方法。

证明商标

证明商标亦称保证商标。在国际上一般是由某协会申请注册,协会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、原料、制造方法及特征有检验能力,并保证负责其质量。使用保证商标,由协会认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规格等必须达到保证的标准。这种商标也可用于服务项目上,证明某项服务的特点等。目前,在中国、美国、英国等二十几个国家对此都有具体法律规定。如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注册的绿色食品标志就是证明商标。证明商标又可分为:1、双重商标;2、音响商标;3、气味商标;4、立体商标;5、氙原子商标;

无主商标

商标权

讲到商标被侵犯的时候,就涉及到商标的问题。那么究竟什么是商标权呢?商标,是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所使用的,以区别同一或类似商品的显著标志,通常由文字、图形或其组合等构成。商标权,又称注册商标专用权,是指商标持有人对其在商标注册处依法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。也就是说,商标一经注册,其持有人对商标拥有专用权,其他人不得使用或撰改。同时,商标持有人也不能随意改动注册商标,如要改动商标,必须遵照法规的有关规定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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